1、出境旅游市场总体情况
1.1 市场发展现状
2013年上半年出境人数又增长18%,其中一季度增长16%,二季度增长约21%。经济因素是影响出境旅游市场的重要基础因素,2013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6%,经济总量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个人收入的增加会促进出境旅游消费的升温;其次,人民币对外持续升值,促使出境游价格进一步降低,刺激了游客对出境旅游产品消费的意愿;再者,一些目的地国家不断简化中国游客的签证手续,航空公司增开新航班和航线,也更有利于吸引更多中国游客出境旅游。
在过去15年间,中国出境人数持续保持增长态势。2012年出境总人数突破8300万人次,同比增长了18%;其中因公出境人数约600万人次,同比下降0.09%,占出境总共人数的7%;因私出境人数约7700万人次,同比增长20%,占出境总共人数的93%。
1.2 客流结构
1.2.1 客流分布
目前,有146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其中实施的有111个。
在中国公民出国客流结构中(不包括赴香港、澳门、台湾的人数),2013年上半年赴亚洲国家旅行的人数占出国总人数的71%,赴欧洲的人数占11%,赴美洲的占9%,非洲占5%,大洋洲占4%。亚洲国家仍然是中国公民出国旅行的主要目的地。
1.2.2 区域目的地市场情况
从赴各大洲的人数来看,2013年上半年赴非洲人数增长幅度最大,赴亚洲人数增长约27%,赴美洲增长约14%,赴欧洲增长率最低。2013年上半年通过旅行社组团前往北美的人数增幅放缓,客流结构开始呈现结构性变化,因私出境旅行的人数在增加,而公务团明显减少。
1.2.3 主要出境旅游目的地
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2013年上半年中国公民首站出境的前十个目的地分别为:
泰国、韩国、柬埔寨、
美国、日本、越南、
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
印度尼西亚。
2、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情况
2.1 出境游组团社
截至2013年6月,全国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超过1840家,其中一线客源地区的出境游组团社数量占全国出境游组团社总数的48%,二线客源地区的占45%,三线客源地区的占7%。北京由于集中了大部分的出境旅游航线以及公务、商务、会议、文化交流等资源,北京的出境游组团社数量最多,位居全国第一。
2.2 旅行社出境旅游业务状况
2013年一季度和二季度旅行社出境旅游业务业绩稳步上升。针对全国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抽样调查显示,一季度有86%的旅行社出境旅游业务取得增长,二季度有82%有所增长。
3、政策法规
3.1 《旅游法》10月1日实施,将促出境旅游产品转型升级
为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发展,2013年4月25日,中国政府颁布了首部《旅游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规的出台对旅行社安排旅游行程和组织游客购物做出了专门规定,为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作为中国旅游行业第一部国家级法规,《旅游法》的通过实施标志着我国旅游业将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历史阶段。这将为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促进中国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旅游法》的实施,对出境旅游市场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将推动出境旅游市场产品结构的调整。
《旅游法》将对低质低价的旅游产品和零负团费进行严肃治理,根据目前市场反馈情况来看,预计10月1日前后,出境旅游产品结构将出现明显变化,旅游产品价格也将会有明显提升。《旅游法》的实施,对于FIT产品和海岛度假旅游产品将是重要利好。
3.2 国家旅游局实施“出境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计划”
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公告》(2013年13号),为促进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国家旅游局实施了“出境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计划(简称QSC计划,wwww.QualityTourism.cn)”,并发布了《出境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认定与测评标准》。
“出境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计划”将针对地接旅行社类供应商、酒店住宿类供应商、购物酒店类供应商、旅游吸引物类供应商、餐饮服务类供应商进行测评认定。对获得优质服务资质认定的供应商,向中国游客和组团社推荐。
根据《出境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认定与测评标准》,将遴选出境外目的地的优质服务供应商。中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鼓励和要求组团社与出境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开展业务合作,并将以此作为对组团社及其出境旅游产品评价的重要依据。中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鼓励和倡导中国游客选择优质服务供应商或其提供服务的旅游产品。
该标准的发布,将有效配合《旅游法》的实施,促进出境旅游市场产品的转型升级,也将帮助中方组团社识别和选择境外优质供应商,提升中方组团社与境外旅游供应商业务合作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