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居民出境游的“闸门”正在缓缓开启。
国家旅游局日前公布《关于在广东省设立的港澳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的通知》(下称《通知》),取得试点经营资格的港澳资旅行社,可以组织具有广东省正式户籍的居民赴香港、澳门地区团队旅游。
该举措被业界视为将对外资旅行社开放出境游的信号。
去年6月公布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三》,作出了“允许在广东省的香港、澳门独资或合资旅行社,申请试点经营广东省居民(具有广东省正式户籍的居民)前往香港、澳门的团队旅游业务”的安排。去年年底,若干香港大型旅行社也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要求和内地旅行社享有同等业务待遇。
《通知》中规定,试点经营的企业为中国香港、澳门的旅游经营者,在广东省内投资设立的独资或合资旅行社,不包括在内地其他地区设立的港澳资旅行社,或其在广东省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取得试点经营资格的港澳资旅行社,只能组织具有广东省正式户籍的居民赴香港、澳门地区团队旅游。
港澳资旅行社申请试点经营的条件包括注册地在广东省内、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一年等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指出,港澳资组团社不能组织其他地区的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地区旅游;在经营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业务时,不得借道香港、澳门,组织包括广东省居民在内的内地居民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旅游。
业界反映,新规定出台后,接下来将有不少港澳旅行社在广东省内设点,并递交申请,预计第一批获得经营资质的港澳旅行社有望在今年6月诞生。
旅游业资深分析人士王坚指出,该举措对广州、深圳等发达城市的居民赴港澳旅游影响并不大,因为这类城市的港澳游已经很成熟,但对广东省内较欠发达地区居民赴港澳游将颇具意义。
“而这次规定出台的最大意义在于发出了一个信号,即离开放外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游将为期不远。”王坚认为。
但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内地的出境游市场可能会受到一定冲击,尤其是广东省内的东南亚出境游。
尽管通知中规定,“不得借道香港、澳门,组织包括广东省居民在内的内地居民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旅游。”但不能排除一些不规范旅行社会将广东省客源拉到香港,再转做赴其他国家或地区出境游的可能,因为同类产品从香港出团的价格比广东省出团要便宜15%左右。而参加此类旅游团队的游客一旦发生纠纷,鉴于内地和香港相关法律有所不同,届时将很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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